一、债权情况
2022年12月28日,宁夏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收购石嘴山银行持有的宁夏汉唐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2笔不良债权,债权原贷金额为2500万元,第一笔债权截至2022年10月31日(基准日),未偿本金0万元,未尝利息160.22万元,未偿本息合计160.22万元;第二笔债权截至2022年10月31日(基准日),未偿本金2,499.94万元,未尝利息1,265.32万元,未偿本息合计3,765.26万元(基准日之后的利息也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
二、债务企业情况
宁夏汉唐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5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李杰煌,经营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成立日期为2015年10月12日,营业期限为2015年10月12日至2025年10月8日,注册地址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永乐南路汉唐庭院100幢22号,经营范围包括旅游项目开发、建设、投资及管理(需凭资质经营的项目凭资质核准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旅游信息咨询;旅游产品的设计及销售;文化创意产品的开发与设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预包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及散装食品、电子产品、服装鞋帽、工艺品、玩具的销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出策划;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等。
三、保证人情况
该企业法定代表人现为李杰煌,宁夏汉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李杰煌、夏小川为保证人。
四、抵质押物情况
位于汉唐庭院112幢594号8,499.64㎡房屋抵押物处于毛坯状态。该处资产为原煤城记忆文化旅游景区规划的影院版块,内设有大小影厅若干;位于112幢650号550.86㎡房屋为电影院的一楼大厅,处于毛坯状态。周边住户较多,人流量较好,一旦装修开业将有较好收益。
六、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七、合作意向
宁夏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欢迎符合上述交易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购买等事宜,若有异议或购买咨询请致电或来函咨询。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产权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本公告内容不构成要约缴请,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请有意购买者前来咨询、查阅有关资料,洽谈购买意向、交易价格、交易方式和交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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